是於心不忍。
應該有更重要的assignment 要交,不過心有不安。
運動前夕,盡記着「不要遠離群眾」的提醒。商台主持說,香港人理得你邊個示威者跌唔跌落黎呀,最驚就係個市唔好再跌。」在皇后搞到暈晒的一聽,一言驚醒。
我相信,有大部分的市民只以一個看戲的心態去關心這事,儘管支持和反對的鬧得不可交加。畢竟,整件事的核心問題真的講了一萬次不是回憶,而是香港人的歷史和自主,後者成日講但沒有人理,前者更是一個太新的議題,對滿腦經濟的人說歷史價值,是對牛彈琴的。
就讓我們看看主流報章的說法,提醒自己,這場運動在大眾心目中,實際是走到哪兒去?
全錄自2/8的報章
東方正論 (出名扭曲,但真係好多人睇喎)
當事人並無任何為「皇后」殉難的打算,只是為了出風頭,滿足自己的表演欲而已。然而,執法者被他玩弄於股掌之中,公權力被他坐在屁股之下,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蕩然無存,七百萬人的發展大計微不足道。 … 事實上,為順利完成中環灣仔繞道這項對香港交通影響重大的工程,拆遷皇后碼頭是無可避免的選擇。事實上,皇后碼頭既無實際作用,也沒有值得保留的歷史意義,若只憑一句「集體回憶」,便要將它原址保留,寧可為此付出天文數字的賠償金及影響中環灣仔繞道工程,這根本是一個荒謬、自私及無法接受的要求。…他們早就知道是不可能成功的,但他們仍然不顧一切的堅持對抗,而且毫不掩飾地宣揚保留殖民地文化,藉以達到他們「去中國化」的目的。
問題是社會大眾真的對這個地方有那麼高的評價?有那麼深的集體回憶?有那樣濃厚的文化感情?三位真的一定要一體嗎? 要緊記的, 是政府並非要拆毁 「皇碼」,而只把它遷移至鄰近地方,是否三者不再直線排列便完全失卻了它們的義意?社會便從此沒了公共空間?香港便失去了歷史、社會或文化的心臟?
明報論壇 許家驊
「皇后碼頭、愛丁堡廣場及大會堂這三位一體的公共空間是否不可分割?是否在歷史上、社會上、文化上構成了香港城市的心臟?…這些說法真真言重了。說實在的,筆者對這些扮高深、偽裝作滿有文化感情、終日沉溺於矯情的高級知識分子之說法,嗤之以鼻,也相信香港大部分市民並不認同這 些論述或闡釋。當然,知識分子總喜歡看待自己是群眾或時代的領先者,可以帶領文化水平不高的群眾,諸如筆者等,去爭取更高層次的文化境界。但對不起,筆者 並不需要這些領袖,正如《號外》或《學苑》等高深讀物,還是留在大學生的圈子好了,請不要硬加在我等凡夫俗子身上。
蘋果論壇 獅子山學會
正所謂英雄造時勢,香港一群年輕人一反傳統,反扣統治階級帽子,聲稱清拆皇后碼頭是政府去殖民地化之舉,否定香港的歷史云云,無中生有的程度與從前的文字獄實在有異曲同工之妙,誰說我們的下一代沒有創意?政府拆掉這「忽然」起眼的皇后碼頭的理由是要把馬路擴闊一點,以舒緩中環的擠塞問題,他們造夢都想不到此舉會被人批評為去殖民地化和否定自己的歷史。但欲加之罪,何患無辭。
星島 社論
香港畢竟是講法治和講道理的社會,保育人士贏得市民的認同,就要設法鞏固所得民意,作為長久的支持力量,避免進行不為市民接受的激烈行動。本港還有其他具爭議的保育目標,保育人士總不成每次都靠類似行動來贏取支持。
訴諸激情抗爭,爭取到的同情往往流於短暫和表面。要深化港人的保育意識和訴求,還是需要以理服人,方為長久之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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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笑係, Auntie和朋友都以為學生如此激進,是受了政客如毛議員的唆擺,未免想得一眾學生們太簡單了吧。因為,在電視上大家看不到教授、傳媒老將等高人在背後的參與和支持呢。





4 responses so far ↓
jakub // August 3, 2007 at 2:00 am
Dora,
i cant yet read what have you written about the queens pier but i looked up the pics at flickr and also talked with doris, I was so surprised by 2things:
1. there is few demonstrants and bunch of policemen around, like ration of 1:5…in west its usually the other way
2. when i think of this waterfront promenade project, i ask why is it necesery to break down this pier, since it may be kept and set in the new place where there should be a park,right?
This is not only the pier, its a mentality that is the issue.
Regards
My support
doraralala // August 3, 2007 at 4:53 am
u are too right jakub! if you have other foreign experiences, you should share with us, or the rather die-hard government on ‘development’.
kitty3c // August 9, 2007 at 7:08 am
Dora, 我係Kitty呀…HKUo個個。
近來在明報工作,每天都面對以前在media studies學過的,關於主流傳媒的可惡。傳媒幾乎都中了何志平的毒,以為集體回憶是抗爭者的主調。
每晚放工回家都問自己,今天的新聞其實該如何寫,才不負記者的使命?
doraralala // August 10, 2007 at 10:18 am
Kitty你好﹗做明報辛唔辛苦呀?實戰,是一個很大的考驗。
皇后現場,我們坐在靜坐區的,整晚在叫人不要用閃光燈拍攝絕
食者,引得攝影師事後在自己個blog大罵,說社運人巴之閉,又不懂公關。你當時在場嗎?你覺得如何?
這是其中一個回應。(不是我寫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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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聲明,我也是記者,看完你的文章,文章裡尖酸刻薄的說話,我作為同行也感恥辱。
彭先生,不要以為我們做傳媒,手執人間利器(筆或攝影機)就有資格對社會人士指指點點,說他們不懂「公關」。絕食者要求你不要開閃
光燈,就以為是不肯跟傳媒合作,取不到你歡心,就是不懂媒體策略,這樣說未免有點自高身價,而且缺點人性。
第一:傳媒有責任尊重他的被訪者。香港的傳媒以為自己擔當傳播信息的角色,就以為自己大晒。在保育一事上,得罪講句,傳媒一點也
沒有尊重過絕食的學生,如果他們只出於任性,不喜歡閃光燈,那是他們問題;可是,碼頭有醫生,不要用閃光燈也是醫生提出的意見,
因為會對身體虛弱的人帶來不必要的刺激,有根有據,請問記者有什麼權提出過份要求?如果你要去醫院採訪,醫生叫你不要用閃光燈拍
他的病人,你會否從命?坦白說,香港的記者就是有欺善怕惡的劣品,眼前是學生,就算自己提出無理要求,也大條道理,這點我作為行
家,聽見彭先生的觀點,對不起,要反省的應該是你,傳媒不是大晒的,要說服絕食者給你用閃光燈的,應該是你,不是他們
第二:所謂「搞社運,就是要利用傳媒」,也不過是一廂情願的想法,傳媒工作者不應自高身價。香港傳媒最愛激烈衝突畫面,人家不做
給你影,膚淺的傳媒就沒有興趣報,人家做了給你影,你就只會報些膚淺的東西。在香港,無論是示威者,或者公眾人物(例如政客)都清
楚傳媒有幾不知所謂,知道無聊也要做些門面工作給你影,有不滯的傳媒,公眾人物才要這樣去做show。我不是要批評示威者懂不懂做show,
而是要提醒彭先生,請你不要忘記,首先,你提出的要求,本身是不合理的,你去到現實,拍到什麼就是什麼,你沒權指點人家應點做點做,
不然,你就是「造新聞」。其次,你是收人工去拍攝的,對你來說,你nothing to loss,但對皇后碼頭的示威者來說,人家是本著自己生命,
行出來爭取絕食抗爭,你可以當他們絕食是一場show,但不要忘記,講到底,最沒有成本的人是記者,最機會主義的,也是記者。見文後,
知有香港記者能如此刻薄不仁,我為同行的質素感到悲哀。
最後,請不要罵人家做得不好,當傳媒的,唔該看看過去兩周的報導,先作自我檢討。大幅講述武打場面的例子多的是,但對於保育的觀點,
得罪說句,乏善可陳,傳媒帶頭當保育抗爭是睇武打戲,當傳媒的,應好好檢討自己的工作,做好份內事,不然就沒資格扮偽君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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